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居家养老开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居家养老开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退休后经商规定?
根据《***中央、***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1986年2月4日)
一、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二、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
一般来说,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身体健康允许的可以继续从事一些经营活动或社会活动,只要与其原任职务管辖地区或和业务范围没有关联即不受约束。
但同时,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后,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公民,毕竟与一般的公民不同,他们原有的职权还会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期内产生影响或者能够发挥作用。
执纪实践中,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其在职期间的职权影响和所掌握的公共***,与民争利,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并不鲜见,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因此,《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的,都属于***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退休后经商一定有严格规定。比如说退休后一定不能从事与在职时利益相关的商业活动。因为如果你从事这方面的商业活动很可能形成***链条,即在职时谋下利益。退休后实现其利益的合法化。再比如说退休后,不得从事损坏国家集体利益的商业活动,等等。
为了生活,你摆过地摊吗,收益怎么样?
你好!我是70后来自农村的依恋,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为了生活,我在农村的集市上摆了四年中老年服饰的摊子,收入非常不错!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农村摆摊的经历。
2002在我村的集市上,我发现流动人口最多的是中老年人,所以下定决心做起了中老年服装。我有个很大的摊位,三米乘三米的遮阳棚有三个。棚的周围三方可挂三排服装,中间的台子是用塑胶板凳拼在一起,然后上面用木板,再在上面铺上一层干净的布就可以了。我的摊位人流量特多,也许是地方宽敞、货多、服务态度好,价格也便宜,不管别人赚多少,我的衣服每件赚5块就行,***取薄利多销的方式,最多一天可卖80来件,最低也能卖50几件,有收获就有付出,为了明天摆摊的时间快一点,所以每件衣服都要整理一下,收摊得2个多小时。明天别的地方又赶集,四点又得出摊,太迟了,摊位又得被别人占了。
生意的好与差,最关键的是进货渠道。怎样才能进到质量好、价格又便宜的货?农村的集市上不能卖实体店那种高档的货,我一般都在株洲华丽服饰批发市场后门的前坪,或者旁边的铁路桥后面的坪里,每天早上三四点就有很多服装批发的摊点出摊了,这里价位实惠。到了六点,株洲所有的服装批发市场也开始营业。摊位上的中老年服装也只能选择南大门市场和结谷门市场,价位适合集市。选择衣服的质量和款式,必须靠自己的眼光和平常积累的经验,我还会去别的市场收一些尾货,质量过硬,价格又便宜。摆地摊如果做到“他无我有,他有我精”的地步,生意不好才怪!
地摊生涯让我懂得了进货与销售的技巧,积累了很多经验,后来越做越大,四年后就开了属于自己的店。一直到现在,我的服装店开了十四年多了。虽然电商普遍到农村,但农村中老年网上购物的还不多,我的店基本都是老客户,诚信经营,收入还不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居家养老开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居家养老开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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