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机构可以拒收老人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养老机构可以拒收老人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年痴呆又叫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为什么养老院不收啊?
老年痴呆的病人是失去正常生活能力的人。凡事都需要别人的扶助才能完成。这样就会增加养老院意外的工作量。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又是问题。所以养老院为了维持工作量的正常运转,才会做到不收老年痴呆的病人。
老年痴病人不同于一般人,基本上生活不能自理而且有的連親人都不认识,路也不认不到,但他身体还比较活动,稍不注意就走得不在了,这样他们住养老院确实不合适,因为稍不注意就走丢实在责任太大了,所以养老院不敢收,作為家属自己照看較好比较安全。
***人老了怎么办?养老院拒收,***院不提供养老服务?
放心吧!***人常年吃药对身体都有害的!俗话说的好,是药三分毒!一般情况下,***的寿命都不会太长!到不了老的岁数!就去世了!一般情况下都活不过监护人的!没有监护人的政府会救助,也就是长年生活在***院!***人好像瘫痪的人很少,我跟本没见过瘫痪的***人!
这个最好有福利社会机构参与。参与集体养老。不过现在医院的长期病床的争取。需求量太大。自身无有收入的情况下。还是比价艰难。推着轮椅着病号服配专业护士的多少钱?病人稳定的情况下。
武汉老人出院后被外孙“拒收”,谁之过?
每个人的处发角度不一样,要看特定条件,但是就武汉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特定看护的地方,就出发点,那位老人可能也不想回去!万一了?万一还有病毒,年轻人无所谓,小孩了?
我来回答,事出有因,当时确实家里有困难,但是应该共同解决,社区的任务是调解,而出口伤人,但是做为家属也不能动手***,都不太对,赡养老人,是做小辈的义务,但特别时期,是否特别照顾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还原一下事情大致经过。
事发日期为2020年3月3日,武汉市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太在方舱医院3次核酸检测为阴性,老人家没有发烧等症状,医生允许其回家观察。由于老人家生活不能自理由其女儿婿一家照顾,由于出院时联系不到其他子女,其女儿女婿也是***肺炎患者在医院治疗,社区工作人员只好将老人家送到其外孙邓某住处。
事发当日邓某不在家,邓某的太太(邓太太)开门接待了社区工作人员,由于老人家没健康出院证明,邓太太家族中有7口人患有***肺炎,邓太太母亲患有癌症,当时没有同意社区人员接收的要求,被社区人员骂了一句“白眼狼,你会遭报应的”,于是邓太太太过激动,将社区工作人员打伤。
事后社区工作人员报警,邓太太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社区工作人员道歉,包括老太太回家观在内的事情得到妥善处理。
我们再来一分为二地来看这件事情。
一、***肺炎期间,武汉处于漩涡的中心,***自危,个个焦虑,邓太太一家确实背负了巨大的压力,何况邓太太家还有小孩。社区工作者在重大疫情特殊环境下,人手不足且面对纷繁的事上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老人家由于生活不能自理在方舱医院回家隔离一事上,由于2月底3月初正值武汉确诊病例高峰阶段,有限的社会***正被满负荷运用,特殊情况下的老人家比较难获得有其他救助措施。
二、我们再来谈一下邓太太,可以理解当时邓太太的心情,换成其他人一样也会为这种情况发愁、焦虑、揪心!但动手打伤了社区工作人员肯定不对。社区工作人员肯定也是想尽了办法之后的无耐之举,从社区工作人员“骂人”来看,社区工作人员与邓家都存在沟通不到位的情况,双方都有误解,社区工作人员心中充满了正义与责任,这一点点是勿庸置疑的。
最后,我们只能说,在这钟大灾大难面前,***多一些理解、***多一些耐心,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愿所有人都平安健康!
武汉老人出院遭外孙拒收?谁之过?我的回答是:一是媒体过。媒体说这说那,让外孙心有余悸。***肺炎极易人传人是共识。有的说治愈后仍复发,复发无疑人传人。有的说确诊者治标不治本。有的说得此病留终身后遗症。年青外孙心有余悸。二是外孙父母过。对孩子过分溺爱,教育不到位,形成唯有自己性格。三是外孙过。不会尊重家人,不会尊重老人。缺乏相应卫生医疗知识。(应懂周围确诊治愈者为何能与家人在一起)心中只有自已。
就个人来说、一方面理解外孙内心的恐惧、可能家里有孩子、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老婆孩子处于危险之中。
但另一方面、也绝对不能原谅他对老人的无情拒绝。毕竟是自己的[_a***_]、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至拒之门外。
其中或许有工作人员在沟通方面的失误原因在。但沟通交流是相互的。外孙的错误更大。更别说动手殴打工作人员。
养老院何时可以入住?
谢谢邀请。
“养老院何时可以入住”,这个问题没有硬性规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条件自行安排。
我自己因有这方面的需求,看过几个养老院。不同的价格有不同的硬件设施和服务内容;不同的价格与身体的自理程度有关。价格一般在1500元/月到5000元/月等。
至于,何时入住,可以从三方面把握:
1、夫妻俩或单人,不想承受在家做饭和家务的劳累和辛苦,可以入住养老院,由他们提供吃饭和卫生打理的服务。
现在,这样的服务很多。如,有的夫妻俩或单人,冬季到海南或北海等地温暖的地方旅居;夏季到东北或山区凉爽的地方去小住。
2、夫妻俩或单人,生活自理能力差,但吃喝拉撒需要人照顾,不想麻烦子女,又不想离开熟悉的家庭环境和左右邻居,这时可以请个保姆,由其提供服务,继续居家养老。
3、若自己居家嫌孤独或认为保姆服务不方便,自己可以果断的入住适宜的养老院,现在很多养老院都***取了医养结合的方式,老人有什么头疼脑热的病,可以及时提供医疗服务,以度过自己的晚年。
图片来自网络。
您好,我曾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老龄工作,我对老年人有感情,很多老人都和我是好朋友,后来我不担任老龄工作了,老人们也经常会和我打招呼,接触了这么多老人,我个人觉得能不进养老院就不要去,***爷爷也说过中国要有自己的养老方式,那就是居家养老,和子女住一起,西方高***的养老方式不适合中国。我发现很多老人虽然嘴上说是自己愿意去养老院,但其实都是迫不得已,不是子女互相推卸责任就是同住子女照顾不周甚至有矛盾。根据我的工作经验,长寿老人(95岁以上),基本都和子女住在一起,这样可能是心情比较好吧,子女照顾的也好。90岁以上的老人最起码和子女住的不远或住一个小区。一来子女会比养老院的人更了解你的脾性,知道你吃饭的口味,了解你的作息规律,您万一住进养老院,遇到一个屋子同住的老人,你爱清净,他爱热闹,肯定不习惯啊,万一吵起来肯定伤身体,而且子女都是和你有血缘关系的,你难免会想他们,万一他们偶尔有事没来看你,您肯定又不高兴,生闷气了。我给你出个主意,您开个家庭会议,把子女包括媳妇,女婿都叫来,和他们说谁愿意照顾你,和你同住,以后你的房子就归谁,但如果谁服侍的不好,可以立刻终止协议,这些您都可以去居住地的居委做书面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实在需要也可以去公证处做公证。
当然您实在不愿听我的,或者您有特殊情况,我觉得有几种情况可以去养老院,一,你觉得没有一个子女能够照顾好你。二,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和老伴两个人一起住养老院,住一个屋子能互相照顾,三,子女去国外了,实在没办法照顾你。四,养老院带有医院类似功能,您又长期患病比如需要打胰岛素和康复锻炼类似的医疗服务。五,子女住的远又确实房子太小没办法接你过去同住。除了以上几点我觉得您真的没必要去养老院,子女没空可以让他们帮你请保姆照顾,现在电讯也发达,让他们每天晚上给你通一次视频电话。毕竟以后房子要给赡养老人的孩子的,这点钱他们应该出。如果还有问题欢迎私信交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
2、养老院按规定,拒绝接收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老年人入院。入院申请的老年人需要提供正规二甲医院出证的体检报告。
3、各类养老院根据自己的服务项目的不同,都有各自不同条条框框。有的拒收失智的老人,也有的只拒收全失能的老人等等。
4、对因疾病造成不满60周岁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民办养老院是低门槛接收,而公办养老院是高门槛拒收的。
5、各类养老院都有各自不同的收费标准,按不同的收费标准,设置不同的服务项类。
地标新疆乌鲁木齐,你所问的养老院何时可以入住是在疫情的情况下?还是在正常的情况下?
现在疫情情况下,养老院目前还是没有解封的,就具体什么时候老人可以入住,需要等待民政部门的通知,大家都知道,因为老人是属于弱势群体,易感染人群,所以目前到底什么时候解封?老人何时可以入住未知。
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 根据条件不同,身体状况不同,如果家人没有异议,什么时候都可以入住养老院。很多时候,有的老人因为身体状况和家庭原因无人照顾。就不得不入住养老院,不分年龄大小。
不同的养老院入住条件不完全相同。给你一个作为参考。
入院须知与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说明并无***、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有***、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将电器带入敬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六、敬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机构可以拒收老人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机构可以拒收老人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tcckm.com/post/60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