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打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总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打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医疗器械免费体验活动是否非法行医?
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医疗器械执业活动,一个是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具体法律适用为:
第一:提供医疗器械免费体检的单位,要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涉嫌非法行医;
第二:如果免费体检的目的,是销售该医疗器械(如电子血压仪等医疗器械),那么,销售单位要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准入,如《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具体法律法规,分述如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4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提供免费体检,必须取得合法行医资质,否则,涉嫌非法行医。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我国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1.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也就是直营销售,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即可。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也就是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分析清楚好不好?!
充费体验,只能说是别人把东东拿出来免费共享。
之后,进行推销和销售,才是涉及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果没有推销销售,免费体验只承担体验过程中和后续可能产生的安全责任。
民间无证中医为人治病是否有伤害?
有伤害,而且医术越高的伤害就越大!
中国有句话叫:天意不可违!以前允许民间医生行医是天意;现在法律法规规定有证的才能合法行医也是天意,既然是天意如此,那么你无证行医就是逆天而行,肯定是有伤害的。这种说法并不是迷信,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所谓的天意只不过是通过什么方式体现出来而已。
那么为什么说医术越好的无证民间医生伤害就越大呢?因为古中医有一个说法就是你医了不该医的人,那么这个病人应该所受的痛苦就会转到医生身上,叫代人受过。很多民间医生虽然无证但医术高明,按规定不允许你帮别人治病可你治了,就是违背了天意,治的越多就会对你的伤害越大,所以说虽然解除了别人痛苦但违背了天意就不是行善积德的事了,相反打着中医旗号骗人的骗子倒是没有任何伤害。
古代中医还有种说法是,人身上的疾病都是上天对人的惩罚,当应该受的痛苦受完,就会找到好的医生治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药医有缘人。另外有两种人百药无效叫天谴,一种是制选冤案太多者,另一种是杀戮太重之人。
中医虽然是仁心仁术,但也要因时因人而仁,切不可违天意而伤自身!
谢邀!
谢谢邀请。既然能称为中医,想必是有些真本事的。否则也不可能被称为中医,更没有人去找他看病?至于有症无症那是管理部门的事情,与普通老百姓没关系,老百姓只认他的医术。有没有伤害?应该是没有的。如果有,他也早已关门歇业了。
当然有,孟浪不懂胆大的很多。但杜绝或减少这种绝不是一部药典和医师资格证能解决的。真正能解决中医发展和减少杜绝乱象是搞清中医规律和原则并晓之大众遵行之。第一方药不得过十三味此内经明言(极个别病例可以多味但慎重并详言备考)第二一次处方药不得过三剂,此临床圣典仲景医圣伤寒论明言,(也有治疗一病持续五七剂的那是在病情持续改善的前提下效不更方且每剂都显效下才能遵行)第三方药中药物剂量应放开不能规定,因方药中每味药的量取决于合乎病情及方剂的方和法所需要怎么可以限定死某个具体量,内经本经伤寒论都讲的明白,即便是有毒药不是持续多剂前面讲了方药不得超三剂亦是可以的,若仅因一些断章取义及悖背医理造成后果的因此去限定药量那就偏颇有失公允或别有用心双标之要求了。总之遵循中医圣典所阐明的医理和原则并在医家及患者***同遵循就对了。自是一切正轨,亦无骗医乱医之流弊。则中医慢慢良性发展起来亦减少庸医混医之情况。看现状哪一点符合中医圣典经旨所言。尤其是近来弄的药典和医师资格证纯属开倒车。在新的形势市场经济及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收入门路不重诊金而是卖商品卖中药或拿药品提成的方式搞得大方多剂亦是背离中医发展的规律的。学术上教学上亦乎如此不遵循中医规律行的是所谓现代科技科学规律,继承钻悟遵循中医圣典并发扬但合乎中医之圣典之医理即不离圆机活法亦在圣典藩篱内方是正途。
上海的已故国医***有哪些?
4月17日10时许,国医***、全国著名老中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颜氏内科第二代传人,同济大学中医研究所所长,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原上海铁路局中心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颜德馨先生因病医治无效在曙光医院逝世,享年98岁。
至此,本市三位国医***——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张镜人、上海中医药大学裘沛然、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颜德馨均已驾鹤西去。
自创“衡法”治疗心绞痛
颜德馨生于1920年。1936年,颜德馨被上海中国医学院破格录取,开始接受中医药专业教育。他向徐小圃、秦伯未、盛心如、单养和、费通甫、祝味菊等不同流派的中医大家学习。
新中国成立后,初入杏林的颜德馨放弃自设诊所的高额收入,受聘于上海铁路局中心医院。他提出了“久病必有瘀,怪病必有瘀”的辩证观点及以调气活血为主的“衡法”治则,临床治疗上归纳为10种配伍方法,尤其在心脑血管病领域颇有成效。如应用温阳活血法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使不少患者心绞痛发作明显减少。
产学研成果惠及海内外
在上世纪80年代,颜德馨就踏上了产学研一体之路,长期致力于将“衡法”抗衰老学说进行成果转化。在长达20余年的研究中,他先后创制了4代产品,对降低血脂、改善微循环等具有良效,其中第二代产品“颜氏寿宝”在北美地区影响也非常广泛,用于高脂血症10余万患者,并行销加拿大等地。
非典流行期间,颜德馨奔走第一线。他紧急创制了“扶正祛邪方”并授权上海3家厂家生产,市科委也将此列为科研项目。作为华东地区防治非典首席科学家,他总结出“热、湿、瘀、痰、虚”五字病机要点。在他的带领下,中医抗非典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
打破“盖浇饭”式教学
“现在中医看病有点像盖浇饭,西医的饭加上中医的料。”近年来,颜德馨常常反思中医教育。
不看结果地禁绝、追责无证行医者与讹扶到者有多大的区别?
谢邀回答。严肃的讲有区别也没有区别,天地万物,物极必反。是人总结出的成功经验而要***,而没证才有拼命的努力创造创新,一种自我的潜意识开发。
证是随其理性前走,无证不等于无能乱干,而无证容易出现无能和乱干。
讹扶到者有个唯我独尊的因素,顺其证者容易走入僵化,教条,也就是不看结果地禁绝,追责无证行医者。补证的正规渠道就是要经过考核,审核论证。就象新经营者先免税三年,实现自我突破的时间。
有证者有其上道,无证者有其下道。莽夫之勇,穷冦莫追。从下顺应往上走才是自然成根之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打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总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打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总结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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