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赔偿

C0f3d30c8 2024-08-18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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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养老机构夜间死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人上午死晚上死有什么说法吗?
  2. 防控期间老人在敬老院摔倒一夜无人问津第二天去世谁来承担责任?
  3. 人在工地,晚上突发疾病去世了,包工头和公司不想负责任,如何投诉比较管用?

人上午死晚上死有什么说法吗?

这个没有任何说法的,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规律。任何动物植物都存在自己的生命期限,当然至于死亡时间是各不相同的。有的是早上有的是晚上或者有些中午这个没有固定的时间的,所以也不存在什么说法。用正常眼光看待就好了。不用太过纠结。

按照老一代的迷信说法,一个人去世时辰是有讲究的,也就是说去世时辰决定下辈子投胎的好坏。还有就是出殡,有说法是死后三天才能出殡。如果是上午死,叫做大三天,这样会给后人充足的准备时间。如果是晚上死就是小三天,这样准备起丧事来就比较仓促。

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赔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上午死,晚上死,中午不会死。″意思是“人早晚都得死。"只是一个网络段子而已。现实生活中,无时不刻都在死人。哪有什么只能早上、晚上死人的道理。只不过是有人用一种调侃的精神,诙谐的语言,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死亡罢了。

人早晚都会死,为什么不珍惜当下的美好生活呢?!

我们这里没什么讲究,有的地方是有一些讲究,可能晚上的话呢,说明对儿女比较好,嗯,有这种说法,但是现在的人都比较科学了,可能相对于明星来说吧,相信的也比较少了,更多的就是在乎这件事情的本身,更相信就是事物真实存在的一个形态。

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赔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上午死晚上死有什么说法?

如果在一天当中前半夜算白天死亡,如果过12点以后就是第2天了,这是不是一天发生的事?

过去人在顽固的时候,如果当天是可以当天出殡,如果过12点就算第2天了,那么就要三天以后才能出殡,这都是老人们的说法。有些地方的规矩还是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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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期间老人在敬老院摔倒一夜无人问津第二天去世谁来承担责任?

一夜无人问津而导致老人摔倒死亡,这件事情应该追究护理责任。作为养老院管理老人的生活上起码晚间有值班人员,这值班人员在值晚期间就有巡视护理之责,以免老人夜间出事故。这就说明养老院管理存在问题。

现在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地方福利院、养老院的养老问题。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这些养老机构含有公费、自费的。就自费的大都是子女无法照料的情况下,付费进入养老院,并且签有协议合同书,建议老人家属按合同条款追责。


人在工地,晚上突发疾病去世了,包工头公司不想负责任,如何投诉比较管用?

人在工地,晚上突发疾病去世了,包***和公司有没有责任,他们应不应该负责呢?

我认为,这种事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有责任。

农民工在工地上打工,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经常性的,到了晚上,需要加点加班。

如果在加班的过程中,农民工突发疾病去世了,包工头和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是在上班干活的时候去世的。

至于责任的大小的划分,是需要有关方面来做鉴定的。

第二种情况,没有责任。

农民工,如果是在下班后,在休息的过程中,突发疾病去世了,这个情况,包工头和公司,是没有责任的,这里指法律责任。

但是,这种情况,是不是包工头和公司就可以撒手不管不顾,不闻不问了呢?

我觉得,这样处理,也不是十分妥贴,至少是应该给与农民工家属,以人道主义的一些关怀和关爱的。

不用投诉,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情况一,属于工亡,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

所以,如果死者当时是根据公司的要求在上班且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视同工伤;家属可以按照如下操作步骤处理:

(1)向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家庭关系证明等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情况二,属于非因工死亡,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如果死者死亡时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则死者的死亡属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家属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15个月工资的非因工死亡待遇,具体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一、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如果所在市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月平均工资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首先要报警,由法医鉴定,是身体自发病死亡,还是工伤事故。如果是自身发病死亡与工地包工头无关,但从人道主义出发,资助点后事费用,如果是工伤可向劳动仲裁***,或向法庭***进行赔偿。

这个得看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而定。

一、人在工地,如果是属于晚上值班,即便是晚上突发疾病,也属于工伤的范围。包工头和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一些偏远地方的建筑工地,一般都要工人白天干活,晚上还要安排人员值班,以防建筑工地发生意外和防止的一些建筑工程材料丢失。如果是晚上值班的这种情况,即便是值班人员晚上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责任范围,包工头和公司应该按《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不属于晚上值班人员,在晚上休息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包工头和公司也应该按职工病亡抚恤金待遇进行补偿。

人在工地住宿,说明他是这个工地做工的工人。如果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也是事实上的用工,和在职用工享受同等待遇。题主所说,人在工地,晚上突发疾病去世了,那就是正常的疾病身亡。如果套不上工伤,那么包工头和公司也要按照正常的职工病亡抚恤金待遇进行补偿给员工家属。

三、如果包工头和公司不管,不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就要拿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权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工地包工头和公司按照上述两点的要求对病亡者家属按规定进行了合理的补偿,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不是,包工头和公司都想推脱责任,或者互相推诿,不管不问不理。那么你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收集证据,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还不能解决问题,只有把包工头和公司诉讼到***,由***依法判决,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在养老机构夜间死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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