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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办理丧事为什么要请歌舞又唱又跳的,亲人去世他们不伤心吗?
在我们福建泉州地区,只要当了爷爷而不幸仙逝的,大家都当喜丧办理的。闽南地区办喜丧在全国算是有名的铺张浪费,尽管政府曾经出台严禁浪费,民间仍然把丧事操办的轰轰烈烈。
亲人去世虽然他们非常悲伤,但是一般都是雇佣戏团里的女旦代替悲哭。各地风俗习惯有差别,泉州地区办理载歌载舞又唱又跳习以为常,富俗人家还要宴席几天邀请歌舞热闹一星期左右。
都是摆面子,虚伪心虚,浪费钱的,活人做活人看的,死人什么都不知道的,都图个好名声,实记都是***的,活着不把老人敬,死了何必敬灵魂,这个社会太浪费了,太能摆阔了,,反而,还好讨厌,他们伤心个鬼的,都还打牌,跳舞呐唱歌呐,都是为了相钱看的,有几个人会去哭呐,很少的,时代不一样了,,都是有钱烧的慌,人在做天在看的,
农村里面办理丧事为什么要请歌舞又唱又跳的呢?亲人去世,他们难道不伤心吗?
其实针对于每个地方是不同的,因为有些地方呢,他们有这样的风俗和习惯。
但是坟头蹦迪就有点过分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们之前看到一个坟头蹦迪的情况,他们请了那些美女专门去坟头拜祭的地方进行跳舞唱歌。
总结来说,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因为有些地方呢,他们所请到的这些在丧事上面跳舞唱歌的其实也是他们一种风俗和习惯。
所以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不发表另类的看法,因为每个地方纪念亲人逝去的心情不一样,所以对于这些情况也可能有所差别。
我们这里的办理丧事还是比较严肃的,请来的办理丧事的乐队,他们所奏出来的音乐基本上都是悲伤的音乐。
所以我们觉得这个风俗习惯不同的地方,我们没有过多的情绪去评论别人地方所发生的这些所办理的风俗和文化。
在我们这边对于办理丧事的这个看法还是比较严重比较严格的。
毕竟尊重死者为大,***如有两家同时办理这些一个是办理丧事的,一个是办理婚事的。如果一家子里面都请到了,要去两家的事情要去帮忙,那么如果人手不够的情况之下,多半会选择去去办丧事的这个家庭里面。
这个体现出了我们农村里面对于死者为大,尊重逝者的习俗和看法。
在我们北方农村,办丧事又唱又跳的,是分两等的,在我们那里,八十以上的老人去世了,叫喜丧,是又唱又跳的,家人和来吊孝的亲戚没有一个是悲伤的,仿佛办喜事一样。
去年我老婆奶奶去世了,老人家103岁,五世同堂,而且后人最全面,老人家一辈子积德行善,乐善好施,去世以后,就请了两班吹鼓手,对棚又唱又跳,而且桌席上的碗碟筷子是一桌桌清的,都被庄邻亲朋好友拿走了,因为是喜丧,无论别人拿什么东西,主家都不能生气,人家要的就是吉利,老寿星和后人挺全面。
而五十岁以下的人去世了,是不会又唱又跳的,请的乐手吹的也是悲伤的曲子,来吊孝的客人,也是满脸悲伤,家里儿女,侄儿孙女也是哭的撕心裂肺,路人看到这场面也会忍不住掉泪。
记得我父亲四十岁去世的时候,那会家里太穷了,办不起酒席,庄邻和亲戚朋友来吊孝,都是拿一刀火纸,和随5毛钱的礼,向我父亲的遗体磕头掉着眼泪离开的,因为他们看我家太可怜了,我们年龄又小,我是老大,才16岁,就连请的吹鼓手,都没有要钱,现在有时想起父亲,心里还不是滋味,下葬的时候连个棺材都没有,只有一个小小的骨灰盒。
其实,无论老人活多大,在世的时候,子女多多尽孝,才是真的孝顺,在世的时候不给吃不给喝,去世以后你花再多的钱办丧事,人家也指指点点,议论你不孝,如若老人在世的时候,子女特别孝顺,去世以后就是办不起丧事,别人也不会评论你一个不字,因为所有的人眼睛是雪亮的,正是人在做,天在看。。。
(一)扭曲的丧事:
作为现在有好多地方在去世的亲人办丧事日子里,不惜花重金请来又蹦又跳的歌舞团,把本来对去世的亲人思念悲伤,变成了喜庆的日子。是不是自己的父母亲在世的时候,给自己增添了麻烦,还者是因为对自己的父母赡养上,每月多给了点赡养费用,从此以后这些烦脑全没有了,就请来歌舞团进行助兴。这种情况完全是对去世的亲人,不忠不孝心理扭曲的表现。应该制止,这种现象不是我中华民族,办丧事文明道德的行为。
(二)喜丧:
在民间流转着一种年纪大的老人去世,叫做是喜丧,也就是年纪大的老人去世,不应该有悲伤,应该是喜庆的形势办丧事,才叫喜丧。就应该请来歌舞团进行又蹦又跳,进行喜庆。有这种说法和认识的人,我认为完全对自己去世的亲人忘恩负义。认为自己的父母亲,就应该离开人世,不应该在享受人世间的寿福。无论去世的亲人年纪再大,他们仍然是自己的亲人。对他(她)们的去世,做为后人都应该用沉重悲伤的心情,为去世的亲人送行才是人自常理。
(三)哭丧女:
作为现在办丧事请来哭丧女,披麻戴孝的方法,进行给去世的亲人送行。我认为才是最好的方法,对去世的亲人送行。因为哭丧女,从开始到最后,她没有私毫的喜悦心情和面容。她完全是带着悲伤对去世的亲人的怀忘,给去世的亲人送行的。特别是她拉着她们的儿女的双手,双双跪在灵丘前,用撕心裂肺的语言哭的在场的观众送行的人,好多都也跟着哭了起来。因为哭丧女,她把去世的亲人的一生,点点滴滴对儿女们的牵挂养育之恩,自己一生中吃尽的苦难,全部总结了出来,让去世的后人,对去世的亲人的悲伤,更进一步把人们的悲伤心情推向了***。使不少的儿女们对自己的父母养育之恩的思念,哭的死去活来。所以,我以为取消歌舞团,请来哭丧女,才是真正的办丧事应该推广的好方法。
老丈人去世与儿子结婚发生在同一天,应该怎么办?
看题应该是说儿子的姥爷去世,儿子的妈妈最难过。让我说,外孙都结婚了,算喜丧了,再说又不是当天出殡,当天就先让外孙办完喜事吧。过上两天,外孙带着外孙媳妇,给你送个大殡!!
这都是骗婚、父母不愿意,犯罪分子就把父母害死,婚礼照常进行!婚后,花费一大堆,新娘找各种借口偷东西,问婆家要钱,借上班到处敛财!警方应打击!婆婆的人好好的就高血压死了,或脑更死了,反正突然死亡!媳妇和娘家人占房占车占钱财!警方应严查严打!
这是个有点操作技巧的问题。老丈人死,当然是“大事",但是这事不可预报,“不在计划内"。死,意料之外的事。沒谁愿意把婚期和丧事安排一块。显见,婚期确定在先。如若不愿推迟婚期(百天,一年,三年),那么“降调"进行也罢,意即:不张灯,不结彩,不鸣放烟花爆竹,取消“热闹”的场面。此事须征得亲家理解和同意。***如原***不做变通和调整,容易引起歧义。
生在世上,就得权衡考虑诸事。
谢邀!一个真实事例:孩子准备明天典礼了,父亲高兴上房子上挂灯笼,不小心摔下来了,抢救无效!怎么办?大管家立刻做出决定,所有孩子典礼当天用东西,全部折半,也就是说抽的烟原来十元的,现在全部换五元的。先行举行婚礼,然后举办葬礼!当然,事不是在一天!
古人早就想到了:先办喜事,后办丧事。
过去,喜事会提前算出吉时,亲人需要在吉时拜天地。所以,婚期、吉时都不易改动。
而丧期没有固定的时辰。所以,尽管死者为大,但为了新人在吉时拜天地,会让家里的丧事延后再办。
再一个,古时有守孝礼仪,亲人离世,须三年不能嫁娶,不能***……。也就是说,办完丧事之后,子女三年不能婚嫁。因此,古有传统,家中喜事当天,有亲人离世,那么就先办喜事,后办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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